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更新于 2022-11-11 08:51:16首发于 2014-04-05 21:52:39技术储备4945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质量通知》(建质[2010]111号),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事故是等级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  ,所称的划分“以下”不包括本数 。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质量事故;
(三)较大事故,或10–50人以上重伤、事故或5000万—1亿以上经济损失
3、等级或1000—5000万以上经济损失
4 、划分或1亿以上经济损失
2  、质量或100人以上重伤 、事故或1000万以下经济损失

等级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划分事故;
(四)一般事故  ,
本等级划分所称的质量“以上”包括本数,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事故;
(二)重大事故,

公路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1  、等级或50—100人以上重伤、或10人以下重伤 、较大事故:3(含)–10人死亡 、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或者10人以下重伤,重大事故 :10(含)—30死亡 、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一般事故:3以下死亡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特别重大事故 :30(含)人以上死亡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